受理范围:
1、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财物,例如虚报费用、挪用公款;
2、收受、索取供应商或其他合作伙伴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例如现金、有价、购物卡、支付凭证、费用报销等;
3、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接受供应商或其他合作伙伴提供的任何利益与便利条件;
4、以本人、配偶名义投资或成立与本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5、利用公司业务渠道、知识产权等资源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
6、用公司的资产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在国(境)内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购置不动产或其他经营活动(经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7、滥用职权,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或者授意、指使、强令其他员工从事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
8、员工伪造、虚报、隐瞒、删改会计记录、信息文件、业务交易事项等;
9、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
10、员工伪造、偷盖、窃取公章行为;
11、其他涉及商业贿赂的行为,如受贿、行贿;
12、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